文件是存储于外存储器中具有名称的一组相关信息集合,在DOS下,所有的程序和数据均以文件形式存入磁盘。自己编制的程序存入磁盘是文件,DOS提供的各种外部命令程序也是文件,执行DOS外部命令就是调用此命令文件的过程。
如果想查看计算机中的文件与目录(即Windows系统下的文件夹),只需在“命令提示符”窗口中运行dir命令,即可看到相应的文件和目录。后面带有<DIR>的是目录(文件夹),没有的是文件。还可以在文件和目录名前面看到文件和目录的创建时间,以及本盘符的使用空间和剩余空间。
MS-DOS规定,文件名由4个部分组成:[<盘符>][<路径>]<文件名>[<..扩展名>]。文件由文件名和文件内容组成。文件名由用户命名或系统指定,用于唯一标识一个文件。
DOS文件名由1~8个字符组成,构成文件名的字符分为如下3类。
1)26个英文字母:a~z或A~Z。
2)10个阿拉伯数字:0~9。
3)一些专用字符:$、#、&、@、!、%、()、{}、-、-。
【注意】
在文件名中不能使用“<”“>”“\”“//”“[、]”“:”“!”“+”“=”,以及小于20H的ASCII字符。另外,用户可根据需要自行命名文件,但不可与DOS命令文件同名。